西部文明播报
2021-07-25 16:48
广大市民朋友: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优化发展环境,提升城市品位,共建美好家园,是我们共同的期许。2021年,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首创之年,广大市民是文明创建的主力军,也是直接受益者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当好“昌乐城市形象代言人”,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这座城市的形象,展示着这座城市的文明。在此,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:
01
争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
遵守社会公德和市民文明公约,不说粗话脏话,不随地吐痰,不乱贴乱画,不破坏公物;维护公共秩序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、插队加塞、喧哗吵闹;友善诚待外来游客,热心回应他人求助;自觉移风易俗,破除陈规陋习,倡树时代新风。
02
争做健康生活的引领者
树立健康生活理念,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,讲究个人卫生,科学锻炼,保持良好心态;文明用餐,拒食野味,推广公勺公筷,排队间隔一米线。
03
争做优美环境的维护者
爱护公共环境,不乱扔乱倒,不私搭乱建,不侵占公用设施和公共空间;自觉做好门前五包(包卫生、包硬化、包绿化、包亮化、包秩序),不店外经营,不乱堆乱放,不圈占公共车位;积极开展卫生清洁行动,搞好绿化美化。
04
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
文明行车,不占道行驶,不随意变道,主动礼让行人,按规定停放车辆,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;步行过街要走斑马线,不乱穿马路,不闯红灯,不翻越交通护栏。
05
争做热心公益的志愿者
积极参与文明交通、文明旅游、卫生清洁、环境保护、捐资助学、无偿献血、植树造林、扶老助残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,帮助他人,快乐自己,传递社会正能量。
昌乐是一座美丽的城市,文明是昌乐最美的风景。让我们携手同行,群策群力,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,个个争做文明市民,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!共同谱写新时代昌乐高质量发展、赶超发展新篇章!
昌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小常识
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?
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,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,也是含金量最高、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,是一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综合体现。每届创建周期为三年,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为2021年—2023年。
为什么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?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更好改善城市环境,打造良好城市形象,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;更是政府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实事,解决群众身边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利契机;也是广大市民提升自我素养,共建美好家园的集中展现。能够获得这一荣誉,不仅是昌乐县的荣耀,也是每一位市民的骄傲。
我应该怎样做?
当前,我县正举全县之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,按照“为民、利民、惠民”工作理念,突出抓基础建设,突出抓难题破解,突出抓规范管理,突出抓文明引导,力争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认同感。我们应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小事做起,摒弃陋习,崇尚文明,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,展现自己的文明素质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,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市民。
信息来源:昌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
作者/来源: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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